欢迎您!
退出登录
收藏本站
首页
事务公开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教育培训
健康读物
资料中心
会员中心
首页
事务公开
机构概况
机构领导
内设机构
部门文件
工作信息
公卫法规
公告信息
财政预决算
新闻中心
中心工作
文化党建
业内资讯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基层信息
政策法规
国家
地方
教育培训
继教项目
核心信息
健教理论
健教实例
基础能力培训
健康读物
广州卫生计生
资料中心
资料下载
健康视频
平面宣传
国家
地方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
国家
十部门下发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07
“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构建大健康格局
1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比2015年降低10%;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将达20%,这一数字比2015年的10.25%翻了将近一倍。
《指导意见》共分为7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至第六部分为主要工作,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了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时期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要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群健康素养水平为抓手,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着力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促进全民健康和健康公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促进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大健康理念、坚持全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针对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出了量化的指标,到2020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比2015年降低10%。同时,《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得到有效实施,健康促进县(区)、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家庭等建设活动要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围绕着如何实现各项目标,《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宣传和倡导“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威胁当地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研究制订综合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
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加强农村地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和家庭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并着力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
培养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身、高度重视心理健康问题、大力弘扬中医药健康文化。
营造健康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做好健康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培育“弘扬健康文化、人人关注健康”的社会氛围。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国家健康医疗开放大学为平台,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从加强领导、加快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等三个方面加强保障措施,保证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在强化监督考核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将健康促进与教育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细化考核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对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广州健教 编辑)
返 回
上一篇: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在上海召开
下一篇:解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首页
站内搜索
栏目列表
首页
事务公开
机构概况
机构领导
内设机构
工作信息
公卫法规
公告信息
财政预决算
新闻中心
中心工作
文化党建
业内资讯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政策法规
国家
地方
教育培训
核心信息
健教理论
基础能力培训
学术与适宜技术交流
健康读物
广州卫生计生
资料中心
资料下载
健康视频
平面宣传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