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贯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
(2005-2010)》实施意见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健康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区健康教育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持续规范发展,根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及《广州市贯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实施意见,制定黄埔区《实施意见》。
一、 背景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为公共卫生体系分设的组成部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一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更加关注身心健康、社会适应和生活质量。二是许多的传染病如结核病、血吸虫病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艾滋病、SARS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三是由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生活方式及行为有关的疾病,以及精神疾患、职业病患病率上升和伤害与暴力的增加等。导致疾病负担不断加重,社会要求加大基本卫生知识宣传普及的力度。这些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都是要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在策略、内容、方法上都要长期规划,以求逐步改变现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
目前,我区健康教育工作已初步形成了以区健康教育所为中心,以街道办事处为点,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机团单位、学校为面的覆盖全区的网络,做到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坚持循序渐进、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以卫生知识传播教育为手段,以健康促进理论为指导,利用综合干预策略开展疾病防治,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初级卫生保健、重大疾病的预防及重点人群卫生保健等开展工作,健康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道路,初步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但是,我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仍然存在主要问题有: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不够健全,专业人员少,整体素质不高;开展健康教育的长效运行机制未完全建立,缺乏政策与资源的支持;社会对健康教育认识不足,尚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良好氛围;健康知识的普及率及健康行为形成率不高等。这些问题和困难制约着我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的发展,必须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总目标
到2010年,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
体系;围绕当前公共卫生问题,有效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政策的制定及环境建设;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们健康素质的提高。
三、 具体目标与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以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以及机构健全、工作网络完善、设施配套、经费落实的运行机制。继续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健康教育所)对全区进行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评估工作。
1. 建立健全的健康教育网络。到2010年,街道、社区应配置与工作相适应的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与设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与评估等基本技能;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服务设施与网络。
2.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网络。到2010年,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讲师团、健康教育知识传播材料库;健全区健康教育所信息传送网络,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传播渠道的通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问题,共同推进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水平。
3.经费保障。依据广州市贯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实施意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人员和业务经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每年不少于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5%,并随着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比例的逐步增加。到2010年,区健康教育所业务用房面积人均40m2以上,按《健康教育基本配置标准》完成相关设施的配置。
(二)做好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紧密结合我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中心任务,适时策划和组织好健康教育周活动。有组织地开展大众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基本知识,利用好《黄埔区健康教育简报》和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病知识。随时掌握区内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和分布情况,及时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重点做好防治性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血吸虫病、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典及高血压、心脑血管病、肿瘤、糖尿病、伤害、职业中毒、精神病患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在预防艾滋病中的重要作用,以《艾滋病防治条例》为指导,按照《黄埔区2007年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开展大众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对艾滋病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歧视,营造关爱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建立区健康教育应急系统,经常进行培训与演练,提高健康教育所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能力,制定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紧急预案与实施计划,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 深入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健康教育所指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网络,制定并实施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和考核指标,定期对社区健康教育进行督导评估。
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等创建工作。策划、建设具有黄埔特色的、通俗易懂的、能向社会传播系统健康科普知识的固定场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进社区活动,针对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开展社区综合干预。至2010年,全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
(四) 推进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 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各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形成,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开展“健康促进”进学校活动,至2010年,区通过市“健康促进进学校”评审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中、小学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0%和70%。
2. 医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适应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与服务模式的转变,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康教育科室,安排场所、人员和经费,配置设备,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患者及其家属,以及所在社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服务。至2010年,患者及其家属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积极开展“健康促进进医院”活动,至2010年,我区推出至少一间“健康促进进医院”示范医院,全面系统地总结开展医院健康教育的工作经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每年接受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培训6个学时以上,医院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参照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定语评审条件与办法。
3. 工矿企业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工矿企业健康促进工程”,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各种有计划、有目的的健康教育,指导职工消除生理、心理、社会和环境中的不利因素,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培训,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以公共卫生安全道德、职业保健、一般急救意识、主要常见病预防等为重点的普及教育,覆盖率达95%以上;至2010年,建立“健康促进进工矿企业”示范点1个以上,大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
4.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