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减少重症病例出现,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精神,广州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制定了《广州市医疗机构神经氨酸酶抑制剂临床治疗简明指引》(以下简称《简明指引》,详见本报第2版,),并通知各区卫生局迅速下发指引并组织培训学习、做好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的储备和使用、落实神经氨酸酶抑制剂使用周报告制度和加强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各区卫生局要迅速将《简明指引》印发至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并组织其开展培训学习。培训要覆盖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培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院内相关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并将《简明指引》发放到相关科室的每一位医生,务必使相关医生均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
通知要求各区卫生局要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及时做好药物储备和使用工作。按相关要求尽快将药物发放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要求采购、储备足量的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确保临床抗流感治疗的需要。对符合用药指征的患者,应及时、准确给予神经氨酸酶抑制剂治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开放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下级医疗机构转送的病人。
为准确掌握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神经氨酸酶抑制剂使用情况,从2014年1月12日起,实行全市医疗机构神经氨酸酶抑制剂使用情况每周报告制度。
市卫生局要求各区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简明指引》培训,药物储备和使用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要及时督促整改;情况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卫生局将适时对各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此外,在药物采购、临床诊治中遇到需要协调的事宜,可通过各区卫生局报告市卫生局疾控处。
神经氨酸酶抑制剂使用情况上报路径示意图
广州市卫生局(应急办)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科)
每周一上午12:00前
汇总全市情况并上报
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每周五下午5:00前
汇总本辖区报表,以电子表格方式上报
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每周五上午12:00前
填写《广州市医疗机构神经氨酸酶抑制剂使用
情况信息报送表》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