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袁安平) 在2月5日召开的“白云区2012年第四季度民营医疗机构管理例会”上,通讯员获悉,今年白云区将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创建“诚信民营医疗机构”的评选工作。目前,《广州市白云区诚信民营医疗机构评选标准和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出台,将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民营医疗机构的诚信评选,并将向社会公布。《标准和办法》分为机构执业、人员执业、药械管理、收费公开、依法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聘用医托、制度落实、打击“两非”等八大部分。其中,有9个条款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评的民营医疗机构违反其中一条,立即取消参评资格。“诚信民营医疗机构”一年一评选,年度评选不合格的将予以摘牌。
目前,白云区对辖内380多间有证的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成效显著。分级管理主要按A、B、C三个等级进行。其中,A等级的每年上门督查2~4次,B等级的每年上门督查4~6次,C等级的则每年上门督查6~8次。在上述会议上,辖内48间存在严重医托、“两非”、医疗广告及超范围经营的机构被白云区卫生局列入了黑名单,并将向社会公示。白云区还对民营医疗机构实行不良行为记分的规定,“如果第一次就被扣了12分,那么第二次检查仍然不合格的就立即勒令停业整顿了”,相关负责人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