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吉希
(接上期)
三、“医改”究竟为了什么?
我们为什么要医改?众所周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根本宗旨。谓公者,公平、公义是也;谓民者,民生、民福是也。无健康则不生,失健康则亡福。故说为民,首先要为民之健康。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这就是医改之“宗”。
不过,有些地方官员看问题,往往只看表象不问本质,认为医改的最终目的就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这种说法,看似有理,实则是不求甚解者常犯之逻辑错误——将“必要条件”误读为“充分条件”。若依此推论,那无论群众如何得病、病得如何,只要有人能治,医改就算是成功的了。
显然,根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确是医改的重要任务,但非其内涵之全部。细思之下,不难明白,医改的根本目的,既不是让医疗机构能有更多的病人资以生存发展,也不仅是有病能治、能治好病,而是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与生活品质。简言之,就是既要让群众病有所医,又要使之尽量少得病、不得病。这正是党中央、国务院一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强调“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方针,大力发展公共卫生事业,重点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根本原因所在。
一言以蔽之,一切为了人民健康。
四、“医改”到底应该改什么?
无论医改工作牵涉哪些方面,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要处理的事情有多少,依我看,归根结底都是人的问题。而人的问题,皆始于认识,终于行为,不外乎意识、态度、习惯与规矩四个方面(谓之“四改”):
一改意识观念。意识决定行为,只有纠正观念的错误,才有行为的正确。首先要树立的意识是“尊重生命、以人为本”。予民休养生息、安居乐业,乃政府之重要使命与基本职责,其首要条件是健康。为病人解除疾病、保护健康,是医务人员的人生价值所在。而培育“我的健康我负责”观念,树立健康风险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发展“健康文化”,则是建设幸福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人皆有责。
二改情感态度。明代王阳明力倡“知行合一”,今天我们同样把“言行一致”的人称作好人,显见情感倾向之重要。无论是政府官员、医务人员,还是普通百姓,都应该将自己对医改的正确认识与理解,化成主动支持、配合和参与医改的行为。惟其如此,医改各项政策才能顺利推行下去,最终取得成果。同时,各方都以积极的情感态度来相互理解、包容,社会才能经由医患和谐、人民团结而实现最终的幸福。
三改行为习惯。正确的情感倾向,需经适当的行为来体现,并经反复强化而成习惯。良好的习惯一旦养成,行事就会顺然而高效。融洽的医患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即社会行为习惯),包括医患沟通、疾病与健康认知、人文关怀与尊重等来支持。特别是,社会应予医务人员以关心、尊重,使之生活有保障、事业有奔头,从而感受自身的价值与尊严,迸发工作责任感和职业自豪感,更好地服务社群。
四改规矩章制。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只有建立起健全之章制,我们的事业才不会因人之贤否而兴废。医疗制度改革牵涉方方面面,其中宏观上的资源配置、要素配备,微观上的内部管理、激励分配等,最为重要。在资源配置体制方面,加大财政卫生投入,完善投入机制,政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在激励分配机制方面,绩效考核是平衡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点,是各项医改操作措施的基本立足点。因此,必须集思广益、深入研究,务使考核标准合理、统一、灵敏,信息告知全面、准确、清晰,既体现考核的公平性,又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医疗保障机制亦需同等重视。
总而言之,医改意味着,政府将为百姓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基础健康事务承担更多的责任。说不完的课题,道不尽的问题,医改带来太多的话题。然篇幅所限,只能简述至此。
(原载《市县领导月刊》2012年第8期,作者是增城市卫生局副局长,著有《学习的密码》和《善言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