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系统与越秀区检察院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通讯员 王蕾) 11月 14 日下午,广州市卫生系统与越秀区检察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仪式在市胸科医院三楼会议室举行,市卫生局机关、越秀区卫生局、局属九家医疗机构和广州医学院附属八家医院与越秀区检察院现场签订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意见书》,决定市卫生局和越秀区检察院共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信息交流制度、联系会议制度、协助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办案协调制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协助制度等。市卫生局纪委、越秀区卫生局纪委、广州医学院纪委和越秀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在仪式上,越秀区检察院专委王慧介绍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今后,市属各医疗单位在进行医疗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建设、大型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经济活动中,需要与对方单位签订经济合同时,可向越秀区检察院申请查询对方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区检察院将负责受理,并及时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越秀区检察院王雄飞检察长作了讲话和工作指导。
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组组长、局纪委书记马国业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与司法机关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是继纠风利器“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后,卫生系统的最新亮剑。各医疗单位应当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当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大意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接受监督,着重在以下方面抓好工作: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工作,在教育的对象上,重点针对掌握人、权、物的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的重点人员,在教育方式上,更加重视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引导和警示威慑作用,加强教育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提高预防的针对性,各单位要深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析产生的问题以及隐患的主、客观原因,因地制宜地采取对策,帮助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及设备采购、财务工作等重要环节上进行重点预防,与主管部门、纪检组以及相关部门一起,进行事前预测,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互通情况,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做到与廉政建设相关的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形成合力的预防机制。通过以上措施,把全市卫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廉洁广州、幸福广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