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主任的广东省政协委员李汴生认为,近年来我们食品产品尽管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整体的食品安全形势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而目前的一些相关报道过于偏颇和夸大,使相关行业形象受损,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和社会质疑,产生了明显的负面作用。因此,媒体或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品专家监审,今后涉及食品安全的报道应通过监审的审核。(1月29日《南方日报》)
毋庸置疑,媒体的监督报道对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但近几年有关报道屡现不科学、不客观、不全面的现象。例如,“香蕉致癌”、“甲醛啤酒”、“毒蜜饯”等事件中,把“个案”推而广之到整个行业;动辄使用“有毒”、“致癌”等词语,夸大危害、制造冤假错案;某一段时间,“我们还能吃什么?”竟成了媒体上最为常见的一句诘问。那么,如何让报道更科学、更公正、更客观、更全面?笔者认为,设立食品专家监审是不错的主意。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各个行业间存在着或多或少不可跨越的边界。例如,食品中可能存在损害消费者健康的危害物质,但还要看所含危害物质的多少,是否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风险低就可以忽视;又如防腐剂山梨酸和山梨酸钾,二者都是国际上公认的安全防腐剂,对人体无害。正是因为有了它们,产自新疆的香甜的葡萄干,才能在到达北京百姓口中的时候,依然新鲜如初。现在,有那么多的食品安全事件曝光,绝不是媒体的“恶意渲染”,而是因为政府的监管制度更加完善、检测手段更加先进了。追求食品的“零风险”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敢说自己的食品绝对安全,大家完全也没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惶惶不可终日。
据了解,为了使报道更安全、更加准确、全面和客观,几乎所有媒体都设立了检查组(部),专门对政治、政策、军事、民族等方面进行把关。所以,邀请具有食品专业的记者、编辑和教授、专家等人员,设立食品专家监审,权当参谋和顾问,让经过“食品专家监”审核过的稿件刊播,定然可以使报道更具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何乐而不为?当然,至于发不发稿,不应由“食品专家监审”说了算,而应由媒体说了算,即使“食品专家监审”认为会有“负面”,媒体也该毅然决然地发稿。
(曾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