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暂行《办法》相比,文件框架和基本内容方面未做改变
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并于日前正式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结合2013年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调整和转变,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也有所调整,监察部替换为总后勤部卫生部。《办法》明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此外,正式发布的《办法》跟原暂行《办法》相比,除对相关单位名称和部分文字等进行修改外,文件的框架和基本内容未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