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卫计讯 日前,由省卫计委、省水利厅、省盐务局、省疾控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广东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省级综合考评组对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现场资料查阅,得出考评结论:确认广州市11个区(萝岗区并入黄埔区一同考核)的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自查及市级复核结果,11个区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2个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区均达到控制标准;同时也确认广州市及所辖11个区均如期实现《广东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