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报告2021年重点工作时,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注重解民忧、纾民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关于建设卫生健康领域,他表示,要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支持社会办医,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强化食品药品疫苗监管。
优化预约诊疗等便民措施,努力让大病、急难病患者尽早得到治疗。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采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