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健康体检的组织管理、基本要求、体检内容、结果反馈与健康档案管理、机构资质、质量控制与感染管理、信息管理与安全、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与修订前相比:
一是明确了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职责。《办法》中明确,中小学校负责本校学生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二是结合现阶段我国中小学生常见健康问题,对体检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并将体检项目划分为基本项目和可选项目两部分。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基本项目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其他可选择项目,制定本辖区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三是细化了结果反馈与健康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对出现健康问题的学生建立档案并随访。《办法》中要求,健康体检机构应在体检结束后2周内向学校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并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反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生健康体检结果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研究制定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相关工作。
另外,《办法》还对健康体检机构的机构条件、人员要求、场所设置、仪器设备等进行了细化完善,同时增加了质量控制与感染管理、信息管理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