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
释义1:正确佩戴口罩可有效阻断新冠病毒经呼吸道传播。
◆正确选择与佩戴口罩可有效阻断新冠病毒经呼吸道传播,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普通公众需戴口罩的场景和情形包括:乘坐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注意以下事项: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同时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并可能破坏密合性;建议家庭储备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如KN95)、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佩戴方法:口罩颜色深的一面向外,有鼻夹的一边向上;上下拉开褶皱,包覆住口鼻及下颌;按捏鼻夹,使之紧贴鼻梁,防止侧漏。
◆颗粒物防护口罩佩戴方法:口罩有标识的一面向外,有金属条的一边向上;系紧固定口罩的带子,一根系带在耳朵上缘,一根系带在耳朵下缘,或把口罩的橡皮筋绕在耳朵上,使口罩紧贴面部。佩戴防护口罩应进行密合性检查。戴好后将双手完全盖住口罩,然后进行深呼吸,如果口罩能够较好地鼓起或收紧,说明密合性较好;如果有空气从面部或密封垫处泄漏,应重新调整口罩位置,调整鼻夹,直到密合良好;如果有空气从口罩四周泄漏,应调整头带、耳带的位置,保证口罩与面部密合良好。
释义2:注意手卫生,避免用不干净的手触摸口、眼、鼻。
◆手卫生是预防新冠病毒接触传播的有效措施之一。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洗手:外出归来;准备食物前,用餐前;便前便后;护理病人前后;护理老人、儿童前;接触过泪液、鼻涕、痰液和唾液后;咳嗽、打喷嚏用手遮挡后;接触快递及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做清洁、清理垃圾后等。
◆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规范洗手,正确洗手的步骤如下:
(1)用流动水将双手淋湿。
(2)用肥皂或取适量洗手液均匀涂抹双手。
(3)认真搓洗双手至少20秒(以“六步洗手法”为例):
第一步,洗手掌。手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搓揉。
第二步,洗手背。手心对手背,手指交叉,沿指缝相互搓揉。双手交换进行。
第三步,洗指缝。手心相对,手指交叉,相互搓揉。
第四步,洗指背。一手弯曲呈空拳,放另一手的手心,旋转搓揉。双手交换进行。
第五步,洗拇指。一手握住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旋转搓揉。双手交换进行。
第六步,洗指尖。一手五指指尖并拢,放在另一只手的手心,旋转搓揉。双手交换进行。
(4)用流动水把双手冲洗干净。
(5)用手捧起一些干净的水,冲淋水龙头后,再关闭水龙头(如果是感应式水龙头不用做此步骤)。
(6)用清洁毛巾或纸巾擦干双手,也可用吹干机吹干。
◆外出不方便洗手时,可选用含75%酒精的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清洁,将消毒剂涂抹双手,要让手心、手背、指缝、手腕等处充分湿润,持续搓揉15秒。
◆对公众而言,不建议以免洗的手部消毒剂作为常规的手部清洁方法,只是在户外等没有条件用水和肥皂洗手的时候使用。
◆避免用不干净的手接触口、眼、鼻。
释义3:勤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室内环境密闭,容易造成病菌滋生繁殖,增加人体感染疾病的风险。勤开窗通风可有效减少室内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含量。提倡勤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温度适宜时,可使窗户常开;寒冷季节开窗通风要注意保暖,不要对着窗口直吹,避免受凉。
释义4:咳嗽、打喷嚏时应主动避开他人,遮掩口鼻。
◆咳嗽、打喷嚏避开他人,要用纸巾遮掩口鼻;若无纸巾,可用肘袖遮挡。不随地吐痰,吐痰时用纸巾包裹,注意纸巾不要乱丢。讲究咳嗽礼仪,既是防止疾病传播的需要,也是尊重他人,体现个人文明素养的良好行为习惯。
释义5:保持“一米线”,疫情期间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少聚集。
◆呼吸道传染病主要可通过近距离飞沫传播,日常工作、生活中人与人的社交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这么做不仅能降低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风险,也是文明礼仪的体现。
◆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量大,人与人之间难以保持1米距离,一旦有病毒感染者,在缺乏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病毒传播,特别是密闭场所空气流动性差,病毒传播风险更大。
◆多人聚餐、聚会容易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已发现多起因聚餐、聚会引起的聚集性疫情传播。疫情期间,应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释义6: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
◆日常情况下,要做好居家环境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需经常清洗晾晒。在下列情形时,要注意做好清洁和消毒:处理进口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清洁消毒;收取快递时,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喷洒快递外包装,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定期清洁消毒厕所内卫生洁具和地面;空调使用前,要对空调壁挂机过滤网、蒸发器表面、进出风口进行清洗和消毒。
◆家庭常采取的消毒方式有煮沸消毒和化学消毒。煮沸消毒主要用于对餐(饮)具的消毒,可先将物品洗净,再煮(蒸)15-30分钟。化学消毒是指用化学消毒剂作用于物体表面,达到消毒的目的。家庭一般选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和含醇消毒剂(如75%酒精)。含氯消毒剂适用于家具和卫生洁具表面、餐具、地面、纺织品等的消毒。含醇消毒剂主要用于手和皮肤消毒,也可用于手机、钥匙等小物件表面的消毒。
第4条: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既是保护自身健康的需要,也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
释义1:每个人都应依法履行个人在传染病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
◆新冠肺炎被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公民在疫情防控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如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释义2:关注权威疫情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会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官网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疫情防控科普信息。公众应关注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散布无可靠来源和未经证实的信息。
释义3: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
◆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社区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信息登记、风险人员协查等工作。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就医。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应当立即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社区落实风险人员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释义4:配合做好工作场所疫情防控。
◆进入工作场所,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外来人员要按要求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核酸检测结果查验、信息登记等。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并及时报告单位。
◆严格落实规范戴口罩、手卫生、常通风,践行分餐制。乘坐电梯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并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按钮。尽可能减少大型会议、培训以及人员聚集的活动,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提倡召开网络视频会议。倡导食堂采取分餐错峰就餐,避免聚集。
◆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和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等重点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场所疫情防控规定开展工作。
释义5:配合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如必须前往,应正确佩戴口罩,按要求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
◆前往商场、超市购物,优先选择非接触扫码方式付费。前往景区、图书馆、展览馆等场所时,应提前预约,错峰参观。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及时洗手或手消毒。减少与他人接触,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购物时,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外出返家后要及时洗手。
释义6:配合做好出行疫情防控。
◆出行前,了解所在地和目的地疫情情况及防控政策,密切关注风险提示等信息。根据需要,携带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纸巾、手消毒剂等防疫用品。
◆出行中应遵守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扫码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出入客运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触碰公共物品,同时注意手卫生。外出旅行时,落实旅行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入住、购票、游览和就餐时,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
第5条:落实“四早”是管控传染源的关键措施。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近期去过中、高风险区或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时,应主动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主动报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释义1: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管控传染源的关键措施。
◆对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一方面是为了及时发现并救治患者,另一方面是可通过尽早隔离新冠肺炎感染者,达到控制传染源的目的,降低疫情在更大范围传播和扩散风险,保护更广大人群健康。个人应了解“四早”相关政策要求,配合落实有关措施。
◆早发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就诊者的监测,可早发现新冠肺炎患者。个人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上述症状及时就诊。各单位和公共场所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及时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出现本土疫情时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至辖区街道(社区)进一步管理,提示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这些也是早发现患者的途径。通过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传染源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区域人群筛查等,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可疑患者需及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早隔离:及早对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进行收治或隔离医学观察,避免与他人接触,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播风险,缩小传播范围。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诊治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早治疗:对新冠肺炎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不仅可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还可减少传播给他人的风险。
释义2: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有严格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可避免发生交叉感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地都公布了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前往发热门诊就医时,在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就诊时,应如实讲述患病和既往就医情况,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史和居住史、与可疑人员的接触史等。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积极配合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及隔离治疗。
释义3:近期去过中、高风险区或有新冠病毒感染者接触史,应主动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主动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近期去过中、高风险区或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时,应主动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主动报告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既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他人。
◆在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窗口可以实时了解各地疫情风险划分情况,知晓哪些地区属于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去过中、高风险区,有可能在无意之间与新冠病毒感染者发生近距离接触,或接触被污染的物品,存在被感染的风险。
◆如与已知的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发生过近距离接触,需要立即报告、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关注官方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有助于了解自己是否与感染者有过可能的接触。
释义4: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应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活动轨迹等大数据信息,符合下列其中任意一条及以上者,即可能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1)共同居住生活人员;(2)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3)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4)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5)在办公室、会议室、车间、班组、宿舍、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6)密闭或通风不良环境下共用卫生间、共乘电梯、共餐(同桌/邻桌/频繁经过)、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7)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8)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9)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会于8小时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应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后续的居家健康监测,14岁及以下儿童、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如确实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但要确保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密接的密接:对与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同住、同餐、同工作(学习)、同娱乐(如棋牌、卡拉OK)等接触频繁人员,需要判定是否为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为,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暴露至该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前,与密切接触者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密接的密接隔离观察期间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对应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将密接的密接调整为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释义5:隔离观察人员和社区居民根据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抗原自测。
◆开展新冠病毒抗原(以下简称“抗原”)自测有助于尽早发现感染者,适用于隔离观察人员和有抗原自我检测需求的社区居民。抗原自测结果仅仅是初步筛查,不作为诊断依据,不能代替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有抗原自我检测需求的社区居民,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自测。为确保自测质量,居民需认真阅读说明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规范地进行采样、加样、结果判读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