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朋友圈疯传信息:“如果你身边有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虽说钱不多,但是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请通知你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看看谁符合这个条件,请到居委会咨询一下。”
此信息实为不实之词,现就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我市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对符合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按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由本人申请,政府在自申请人到龄次月开始按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150元。奖励对象可以在到龄前2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居委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符合条件的亦可补发。详情可咨询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街镇计生办和单位计生工作人员,或者登陆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