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指南和 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
穗卫妇社〔2011〕20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为促进0-3岁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提高我市儿童保健水平,我局委托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组织制定了《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指南》和《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操作规范》,现印发你们,电子文本可登陆www.gzmed.gov.cn政策文件栏目下载。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指南 儿童健康区别与成人健康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儿童的发育和成长,随着儿童期疾病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成就,保障、促进儿童的发育和成长已成为儿童保健越来越重要的任务。 为促进0~3岁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卫生部于2004年12月在全国15家妇幼保健机构启动“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试点项目。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作为项目参与单位,经过4年试点探索,系统整合医学、营养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技术,建立了一套以家庭为中心促进儿童早期身心全面发展的儿童保健服务模式。为推广该项适宜技术,普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理念,提高儿童保健水平,特制定《广州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实施指南》,供各医疗保健机构(核定有儿童保健诊疗科目)开展0-3岁儿童保健服务参考。 一、婴幼儿期早期综合发展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一)生长发育监测: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对婴幼儿体格发育、大动作发育及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动态的观察儿童生长发育趋势,早期发现并消除不利因素,早期进行干预。 (二)脑损伤筛查:对出生有高危因素的婴儿进行定期筛查,发现可疑脑损伤的儿童,给予及时转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三)婴幼儿家庭健康指导,根据婴幼儿定期发育监测情况,为婴幼儿家庭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内容包括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睡眠、常见疾病预防、早期促进、儿童意外伤害预防等内容。 (四)高危儿管理:对早产低出生体重儿、中度及以上营养不良、活动性佝偻病、中度及以上缺铁性贫血、单纯性肥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专案干预管理,必要时转诊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五)婴幼儿护理服务 1、新生儿脐部护理 2、婴儿抚触 3、婴儿沐浴 4、婴儿游泳 (六)健康教育活动 1、家长育儿系列课程:为家长举办健康讲座,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包括以下内容: ⑴婴幼儿喂养与营养 ⑵婴儿发育与养育 ⑶五官保健 ⑷常见疾病预防 ⑸培养儿童良好社会情绪和行为习惯 ⑹预防意外伤害 2、家长小组活动 ⑴婴幼儿皮肤及五官护理:洗澡、臀部护理、脐部护理技能示范。 ⑵婴幼儿体格锻炼:婴儿操、婴儿抚触。 ⑶妈咪厨房:宝宝食物制作演示。 ⑷亲子园: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婴幼儿及其父母或看护者共同参与的一项具有现场示范性、指导性、互动性与实践性的活动,指导家长在互动游戏中如何观察和了解自己的孩子,教会家长掌握亲子教育的方法和技巧。 二、房屋设备与环境要求 (一)整体环境。 1、业务用房相对集中,与疾病诊疗区分开,相对独立; 2、自然通风,消毒设施齐全,每个区域均配有紫外线灯或空气循环消毒机; 3、设施设备符合儿童安全标准,注意儿童跌落、跌倒、误吞等伤害预防。环境温馨活泼,富有童趣。 (二)候诊区。 1、面积大小适宜,人员通畅,空气流通; 2、有防寒降暑设施; 3、设服务人群洗手间,清洁干爽,无异味; 4、有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知识宣传声像设备或宣传栏、宣传资料取阅架。设服务公告栏,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工作人员简介等,方便家长知情选择。候诊座椅摆放合理、安全,数量适宜,便于家长儿童候诊。有条件的可设适合婴幼儿游乐的设施,并符合安全要求。 (三)哺乳室。 1、专用,面积与就诊人群适宜; 2、环境温馨舒适,温度适宜,私密性好; 3、座位高度设计合理,母亲哺乳舒适,有方便家长更换婴儿衣服、尿片的桌椅; 4、有母乳喂养知识相关宣传板或宣传资料取阅架。 (四)导诊体格测量室(区)。 1、面积5~10平方米; 2、布局合理,便于身高、体重、头围测量及分诊疏导家长儿童; 3、配有儿童体重计(杠杆称或电子称)、卧量床、身高计、皮尺、电脑、资料柜; 4、测量仪器摆放合理,刻度清晰,备有矫正砝码及钢尺,并定期校验。 (五)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诊室。 1、面积按就诊量5-10平方米/间,建议诊室间数=平均每日就诊人次/30计算; 2、诊室安静隔音,采光充分,便于医生检查; 3、诊疗桌、椅、检查床、资料柜设计安全合理。有适合幼儿就诊的椅子,便于医生检查; 4、检查咨询必备物品齐全,包括电脑、打印机、听诊器、玩具(如拨浪鼓、红球、声响盒)、压舌板、手电筒、皮尺等; 5、设洗手池,装有流动或感应式水龙头,配有消毒洗手液或免洗手卫生消毒液; 6、设污物桶,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装。 (六)其他专科诊室。 1、面积以上10平方米/间; 2、根据服务和人员配备情况,设立高危儿童、心理、营养、五官保健等专科诊室,可专用或合用; 3、安静隔音,采光充分,便于医生观察; 4、诊疗桌、椅、检查床、资料柜设计合理。有适合幼儿就诊的椅子,便于医生检查; 5、按专科要求配置必备的物品; 6、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桶放置; 7、设洗手池,装有流动或感应式水龙头,配有消毒洗手液或免洗手卫生消毒液。 (七)婴儿护理室(游泳抚触)室。 1、面积10~20平方米,通风透气; 2、配冷暖空调,便于室温调节。配有室温计、水温计; 3、抚触台位置高度设计合理,软性台面,安全,便于操作; 4、游泳池设计合理符合标准,水源卫生安全,温度适宜,使用合格的一次性胶袋; 5、墙壁有婴儿抚触图、游泳操作挂图或宣传板; 6、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毒液、消毒棉签、消毒纱布等脐部护理用品和相应的储存容器; 7、物品存储柜分消毒和非消毒物品,干爽清洁,密封; 8、毛巾桶清洁干爽,便于消毒,用于收集使用过的毛巾; 9、设单独洗手池,配感应式水龙头,有消毒洗手液; 10、污物桶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 (八)发育评估及训练室。 1、面积10~20平方米或以上。软性地面,色彩活泼明快,采光充分; 2、检查床(垫)设计合理,安全防滑防跌伤,整洁干净便于消毒; 3、发育评估必备物品齐全,评估工具物品目录参考GESSELL、NBNA工具。发育训练物品有适合0-3岁各年龄段,训练儿童适应行为、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社交能力的各类玩具。评估工具及玩具应选用易于定期消毒的质地; 4、配有电脑、打印机、储物柜。 (九)心理评估室。 1、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设立心理评估室,可专用或合用,面积8~15平方米; 2、环境干净整洁,安静隔音,避免视觉听觉干扰; 3、根据实际情况,配置韦氏智力、GESSELL、NBNA检查工具和检查手册、心理及气质评估软件; 4、配备电脑及打印机。 (十)语言训练室。 1、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设置,可专用或兼用,环境整洁安静隔音; 2、配有电脑、录音机、训练工具等; (十一)家长学校 1、专用或合用,面积50-100平方米或以上; 2、环境温馨,色彩明快活泼,墙面布置宣传栏或挂图; 3、相应的声像设备、电脑、投影等教学设施。 (十二)家长小组场地:主要用于开展婴幼儿护理技能示范、妈咪厨房、亲子活动等。 1、专用或兼用,面积50-100平方米,软性地面,舒适安全,便于清洁消毒; 2、自然通风、采光充分,温度适宜,配备冷暖空调; 3、环境温馨,色彩明快活泼,可布置适量的婴幼儿游乐玩具、宣传栏或挂图; 4、按照家长小组活动内容如亲子园课程大纲要求,配备各年龄段的教具、器材、声像设备。有相应的教具仓库或储存柜。 三、人员要求 (一)早期综合发展咨询及各咨询专科医师。 1、按每日就诊人次配备保健医师,建议配备人数=每日就诊人次/30; 2、具有妇幼保健大专或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 3、已取得医生资格证和执业证; 4、具有妇幼保健或儿科临床基础,并具有1年以上的儿童保健工作经验,参加过市级以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专题或相关专科业务培训或进修。 (二)发育及心理评估人员。 1、具有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医师(士)或护师以上职称资格; 3、发育评估人员具有儿童保健专业基础,参加过市级以上儿童发育评估技术专题培训或进修累计3个月; 4、开展心理诊断评估的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并获相应证书。 (三)护理人员。 1、按实际工作量,配备数量合理的中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人员; 2、从业护士必须已取得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 (四)健康教育活动工作人员。 1、按实际工作量,配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育学或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人员; 2、参加过市级以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专题培训或进修。